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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环境申诉案件受案范围研究/厦门大学法学院公法系列

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访问量: 991次
图书分类 : 国际法
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环境申诉案件受案范围研究/厦门大学法学院公法系列

图书信息

书名: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环境申诉案件受案范围研究/厦门大学法学院公法系列
作者:胡婧
包装:平装-胶订
开本:16
页数:224页
全文字数:268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3

图书简介

《欧洲人权法院个人环境申诉案件受案范围研究》逻辑合理,结构层次分明。首章论述欧洲人权法院的起源、发展和运作机制。通过对判例的分析,作者认为欧洲人权法院只有同时满足实体性要件和程序性要件时,才能受理环境侵权案件。由于《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刚性限制,所以,欧洲人权法院不得不发展出一系列司法解释原则,以扩大环境人权保护的范围。第二章分析欧洲人权法院(含欧洲人权委员会)受理个人环境申诉案件的历史变迁。认为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欧洲人权委员会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积极受理个人环境申诉案件,实现实质性地开创了环境人权司法保护的先河。第三章全面分析欧洲人权法院通过解释“受害人”,扩大环境损害案件适用的受案标准,细致诠释《公约》第八条和第二条实体性条款具体适用的环境损害案件范围。第四章确认程序性环境人权,探析欧洲人权法院通过解释环境风险概念对环境保护的贡献。第五章通过分析欧洲人权法院适用并发展的自由判断余地原理,论述欧洲人权法院受理个人环境申诉案件的界限,厘清了个人申诉案件与国际环境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作者所有的研究结论都建立在法院判例分析、概括和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概括欧洲人权法院受理个人环境申诉案件的规律,其论证客观且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推荐理由

本书分析欧洲人权法院对个人环境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并详细解释双重要件的要求,阐述欧洲人权法院如何通过司法解释原则扩大环境保护的范围。尤其内容对于环境保护从业者和研究者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此外,对于普通读者,也能通过本书深入了解欧洲人权法院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发展。